长三角总部经济园与您携手共创辉煌!

优惠政策


一、句容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和实施科教兴市、人才强市战略有关政策文件:
1、《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》
2、《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》
3、《句容市鼓励科技创新实施办法》
4、《句容市科技创业载体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》
5、《句容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》
6、《句容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实施意见》
7、《句容市“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”服务事项暂行办法》
8、《句容市人才公寓实施办法》
9、《句容市政府人才津贴规定》
10、《句容市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》
二、“福地英才计划”:
紧紧围绕句容绿色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目标,大力实施“福地英才”引进计划。力争到2015年,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30名,高层次创新人才100名,重点行业紧缺人才1000名。
◇给予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分类分层次资助,最多可享受300万元资助。
◇给予进入我市创新载体开展科研工作的人才2-10万资助。
◇连续3年给予引进的重点行业紧缺人才3000-50000元/年的津贴。
◇给予来我市创业的“两院”院士、“千人计划”等尖端人才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、上不封顶的方式重点资助。
◇提供100-3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,3年内免收租金。
◇提供100-300万元的融资担保,并给予贷款贴息。
◇提供60-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,或享受600-1500元/月的房租补贴。
三、人才特区政策
(一)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工程。
1、给予“福地英才”计划资助资金基础上,再按20%的比例增加。同时,项目所在地给予不低于省、镇江市资助资金50%的配套等;
2、初创辅助政策。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,奖励给新办企业;按有关政策规定进境的部分科研设备和合理数量的生活自用品,进口关税按实际纳税额给予全额补贴等;
3、创业提升政策。新建或新购买研发场所,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5年内按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助;核心、紧缺人才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,由所在地财政奖励给人才等。

(二)青年人才自主创业工程。
1、创业运营保障。提供30-70平方米工作场所,3年内免收租金;提供工商登记、财务审计、财务代理、法律代理、专利代理等全程代办服务等;
2、创业项目扶持。给予2-20万元的项目资助资金,提供5-80万元的融资担保,按照实际支付利息,给予50%-100%的贴息补助等。
(三)科技金融助推创业工程。
1、信贷支持体系。引导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对创新创业领域的信贷投入;
2、多元化融资体系。提供100-300万元的融资担保;给予同期基准利率优惠支持等。
(四)人才安居安定工程。
1、人才安居政策。提供达“拎包即住”条件的人才公寓。可免租入住50-14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,或3年内由所在地给予每月800-1500元的租房补贴。购置自住房的,给予所购房价格的20%-50%不等的购房补贴等;
2、人才安定政策。主动服务,及时审批,帮助解决配偶就业及人才适龄子女教育问题;参加特殊医疗补充保险,并享受特殊医疗补充保险待遇等。
首批入驻园区优惠政策

执行首批入驻售房价和租房价。售房(精装修房)基本价为6800元/㎡,租房基本价为1元/日㎡。
税收优惠政策
按标准连续3年完成税收任务的,享受购房价或房租价6%优惠(先交后返)。
按标准每年完成税收任务的,前三年享受税收宝华镇政府所得部分100%奖励发展,后三年享受税收宝华镇政府所得部分50%奖励发展。
连续3年超额完成标准税收任务的,按超出比例享受购房价或租房价奖励:每超出10%,奖励购房价或租房价0.1%,以此类推,直至零房价或零租金。
购房(租房)优惠政策
能按标准完成税收任务的首批入驻企业,享受房价或房租12%价格优惠(其中6%为首批入驻优惠,6%为连续3年按标准完成税收任务优惠)。
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或租用前一次性付清3年房租的,在享受房价或房租12%价格优惠的基础上,再享受8%的房价或房租价格优惠。
按揭付购房款或租用前付清2年房租的,享受4%房价或房租价格优惠。
租用前付清1年房租的享受2%的房租价格优惠;租用前付清半年房租的享受1%租金价格优惠。
    每个企业都可一事一议。国企、上市公司、品牌企业、世界500强、国内500强企业等都可以一事一议、特事特办。